各附属医院工会、校本部二级工会:
为全面掌握我校困难教职工家庭生活状况,精准落实工会“送温暖”帮扶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现就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摸底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人事或劳动关系在省教育工会直属基层工会所在单位(温州医科大学以及四所附属医院)的在职教职工家庭(含2025年度退休的)。
二、工作要求
(一)调查排摸
各附属医院工会以及校本部二级工会需深入一线排查,全面掌握困难教职工总体数量、致困原因、帮扶需求等信息,建立困难教职工档案。
(二)公示审核
各附属医院将初审的困难职工名单及家庭基本情况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各附属医院工会出具公示证明并上报《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每户教职工家庭一张表格)和《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汇总表》,签署意见,加盖工会公章。校本部各二级工会收集《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每户教职工家庭一张表格)和《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汇总表》,签署意见,加盖工会公章后直接上报校工会,由校工会统一公示。
三、不予建档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工会不予建档:
1、拥有2套(含)以上商品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米的除外);
2、拥有商业用房、厂房或雇佣2人(含)以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3、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4、拥有1辆以上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汽车(仅拥有1辆的除外);
5、本人或家庭成员有正常劳动能力,失业后1年内无故拒绝工会等部门3次(含)以上就业推荐的。
四、时间安排
各附属医院工会及学校二级工会于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调查摸底、材料初审,将纸质版材料(各附属医院含公示证明)报送校工会办公室(同心楼5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0207431@qq.com。
五、其他事项
请各附属医院工会及学校二级工会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将困难教职工摸底排查与“送温暖”帮扶工作紧密结合,确保精准识别帮扶对象、高效落实帮扶举措。校工会将根据上级工会和校工会经费安排,对成功在学校建档的教职工合理安排补助等送温暖活动。
联系人:王琼,联系电话:0577-86689707。
温州医科大学工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