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校妇联”)是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立于2020年6月。第一届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23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6名,是学校近1万名的女教职工和1.5万的女大学生的“娘家”。
校妇联目前下设19个二级妇联组织,拥有一支大学生巾帼志愿者服务队伍。从成立以来,校妇联以“引领、团结、维权、服务”为宗旨,代表和维护学校女性师生的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推进妇女全面发展。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学校党委、上级妇联的指示和决定,组织动员、教育引导、联系服务女性师生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为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双一流”大学贡献巾帼智慧和巾帼力量。
二、指导学校各二级妇联依法依章程开展妇女工作,落实省、市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并给予业务指导。指导开展“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各类创建和评比。
三、调查研究全校女性师生的情况和问题,搜集妇情民意,及时向学校和上级妇联反映并提出建议。
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广大女性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升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发挥女教职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五、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反映女性师生诉求,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同胞提供帮助。代表全校女性师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女性师生政策的制定,促进女性师生参政。
六、联系基层妇女,关心妇女工作生活,关爱女性身心健康,助推就业创业,搭建平台,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互动,推动社会各界关注关爱学校女性师生的发展,提升女性师生在全社会的影响力。
七、承担上级妇联和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