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为全面推进教师关爱工程,扎实做好2024年度困难教职工精准帮扶工作,实现底数精准、原因精准、解困精准的帮扶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工作对象
因病因灾致困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在职教职工(会员)。
二、帮扶条件与标准
1. 教职工本人因患重大疾病,在医保定点医院认可范围内的年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过重的给予补助;教职工家庭因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等)或突发事故(如交通事故、火灾等)造成家庭贫困的,酌情给予一次性补助;
2. 教职工因配偶、子女患重病支付巨额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特别贫困的,一般给予一次性慰问金。
3.教职工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致使临时生活困难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研究讨论后视情况予以补助。
三、摸底调查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工会要深入调查,准确掌握本工会的困难教职工的基本信息,实事求是地填写困难教职工帮扶申请表(见附件1),及有关情况说明(致困过程、费用情况和存在困难),并如实提供相关凭证台账。因病致困教师需提供社保结算清单、自费治疗费药费票据,并将相关凭证汇总(见附件2);因灾致困教师需提供受灾情况照片等复印件材料。请各二级工会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凭证台账齐全。
2. 各二级工会务必在2024年12月13日前将困难教职工帮扶申请表、困难教师档案汇总表和相关凭证台账报校工会,同时将附件和相关凭证扫描件电子文档发240207431@qq.com。联系人:王琼,手机:13634264990(654990)。
3.校工会将对困难教职工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附件:1. 2024年度困难教职工帮扶申请表;
2. 相关凭证汇总;
3. 2024年度温州市本级困难教职工档案汇总表
校工会
2024年12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