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障和促进教职工休养休息权的落实,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浙总工发〔2022〕23号)、《温州市职工疗休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温总工发〔2022〕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目前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现就我校教职工2022年下半年疗休养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疗休养范围和时间
2022年下半年因疫情的不确定性,疗休养地点为浙江省内和温州市域内,倡导就近疗休养,时间不超过5天,安排在国庆节和周末,费用报销截止2022年12月15日。
二、疗休养对象和经费
疗休养对象为2022年度具有疗休养资格且尚未参加疗休养的在编在岗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经费每人每天不超过6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 年,超支部分自理。疗休养经费不能提前使用,当年参加过疗休养活动而经费有结余时将作清零处理。每位参与疗休养的教职工需购买额度不少于100万的人身意外险。
三、疗休养组织方式
2022年下半年采取集中式疗休养和分段式疗休养相结合。分段式疗休养统一采取“3+2”模式,即3天2晚+2天1晚,报销方式仍采取全年累计,一年报销一次。教职工可选择学校工会安排的疗休养路线,也可以选择申报自行组团,联系基地或委托旅行社开展疗休养。
1、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疗休养。国庆假期提供16条线路(见附件1),教职工在仔细了解各线路后,扫描相应旅行社的路线详细介绍(见附件2)中的二维码报名参加疗休养活动,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4日。
2、自行组团的集体疗休养。自行组团必须严格履行事前报批程序,人数为3人及以上,选出1名团长,于出行前1周由团长填写好审批表(见附件3)报学校工会批准后出行。自行组团赴省内疗休养的,联系31家疗休养服务基地(见附件5);自行组团在温州市域内疗休养的,根据各县区疗休养承接分配情况,委托我校招投标的四家旅行社开展疗休养,可参考附件2的安排。
3、其他事项
教职工疗休养时允许带家属(仅限配偶、子女),家属费用自理。
教职工也可跟随家属参与对方单位的集体疗休养。但需先向校工会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4),获批后随家属疗休养。费用根据家属单位的集体合同及相关资料回学校按有关规定报销。
4、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疫情防控的最新进展情况,校工会可对疗休养活动做适当调整。
四、疗休养费用的报销
由旅行社组织的疗休养费用由校工会与旅行社统一结算。自行组团集体疗休养的费用由各团负责人持相关的发票、集体疗休的合同、行程、报价单、人身意外险保单(含被保险人员名单)等到校工会办理报销(费用直接转帐给对方)。疗休养报名后产生了费用,而又取消出行的,产生的费用由教职工个人承担。
校本部教职工疗休养活动费用的发票抬头为“温州医科大学”,纳税识别号为12330000470005914R);仁济学院教职工(包括在仁济学院工作的校编人员及仁济编的教职工)发票抬头为“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纳税识别号为12330000799603944U。一个疗休养团队中既有校本部又有仁济学院教职工,分别开具温州医科大学与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发票。
五、疗休养的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疗休养安全。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出行的自我防护,严格遵守相关的防控规定;树立安全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把交通安全、餐饮安全等放在疗休养活动中的第一位,落实防范措施。自行组团的单位加强安全教育和疫情防控教育。
2、严格执行疗休养纪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疗休养有关规定和费用标准,严禁以疗休养为名变相组织公款旅游或发放钱物,严禁将疗休养经费以现金、实物、消费券、购物卡等形式发放给个人,严禁开展与疗休养无关的消费项目,严禁通过承接旅行社虚开发票套现,严禁冒名顶替参加疗休养,严禁未经单位批准、未落实安全责任自行出行报销费用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一经查实,三年内取消疗休养资格,并全校通报。
校工会
2022年9月9日
附件:
1、2022年下半年国庆和周末疗休养线路汇总(更正).pdf
2-1、2022下半年疗休养线路方案(温州国旅旅游有限公司)(更正).pdf
2-2、2022下半年疗休养线路方案(温州海外旅游有限公司).pdf
2-3、2022下半年疗休养线路方案(浙江精诚国际旅游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