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挖掘教师队伍中的最美现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大力推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尊师重教、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高水平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温州市“最美温州人·最美教师”选树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选树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且获得县(市、区)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一线教师均可参选。学校领导原则上不参选。已经获得过省“最美教师”及提名奖荣誉的不再参选。
二、选树名额
温州市高校共5个名额,我校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市联评。请各部门、单位以二级工会为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联评。
三、选树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坚定的理想追求
立志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火热实践。
(二)有高尚的师德情操
始终坚守教师职业初心使命,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奋力担当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三)有无私的奉献精神
在困难面前能挺身而出、冲锋在前,不计个人得失和安危,有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
(四)有强烈的改革意识
始终遵循教育规律、紧跟时代潮流,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勇于创新、大胆实践,为推动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五)有精湛的教学技艺
思想活跃、视野开阔,治学严谨、知识渊博,教学有方、业绩突出。
(六)有良好的评价口碑
同行尊敬、学生爱戴、社会赞誉,事迹感人,有较大社会影响力。
四、其他事项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选树活动,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层层推荐,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做好选树和宣传工作。
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附件。申报表加盖公章一式2份、佐证资料一式2份交校工会,电子材料以“报送单位+姓名”命名,包括申报表、简要事迹、照片、汇总表,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申报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20日。
学校联评后推荐的候选人还需制作视频,视频材料报送时间和拍摄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校工会张慧玲,联系电话:86689707,18968882870(666930),电子邮箱:514500969@qq.com。
校工会
2023年7月12日
附件:
1.2023年温州市“最美温州人·最美教师”申报表.docx